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镇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及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公开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蒙草(内蒙古)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排土场
2.2 规模: 绿化种植养护2390000平米。
2.3 建设工期:2021年7月15日开工,2021年8月31日竣工,养护结束期2023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标段一:129.09万㎡栽植地被、矿山边坡及平盘播种修复施工,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苗木栽植及草坪种植养护两年。标段二:50.98万㎡栽植地被、矿山边坡及平盘播种修复施工,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苗木栽植及草坪种植养护两年。标段三:58.94万㎡栽植地被、矿山边坡及平盘播种修复施工,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苗木栽植及草坪种植养护两年。
同一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3个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定标顺序,优先确定一标段推荐中标人、然后为二标、最后是三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二:栽植地被、矿山边坡及平盘播种修复:509761㎡
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苗木栽植及草坪种植养护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矿山、或市政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及以上证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为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与本工程类似建设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同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