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炉E磨煤机减速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炉E磨煤机减速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 300MW燃煤机组4台、600MW燃煤机组2台。
2.3 建设工期: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将减速机供到招标人厂内指定位置。
2.4 标段划分: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炉E磨煤机减速机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内或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需在150天内将需求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确保招标人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600MW机组及以上KMP系列同类型立磨减速机供货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项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是专业齿轮箱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