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南营地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境内的雅鲁藏布江干流上,距加查县城约5km,包括雅江公司在山南地区所属电站(JC电站、ZM电站、JX电站)。
2.2 服务范围和内容
2.2.1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雅江公司在山南地区所属电站(JC电站、ZM电站、JX电站)的厂区及山南营地场所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垃圾池日常消毒及运至地方政府指定地点垃圾填埋等。
2.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垃圾及时处理,运输途中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日产量暂按3吨测算,目前是分区域集中堆放,集中收集地点由发包人现场指定给承包人。
2.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2021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的类似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活垃圾处理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和业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7日9:00起至2021年6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