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辅助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辅助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华能创新基地实验楼A楼
2.2 规模: 50-100kW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发电
2.3 建设工期:工期计划9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辅助系统设备名称、数量以及技术规格如下:
1)撬装移动式煤气变换与CO2分离回收循环试验台主要用于脱硫的气化煤气进行等温水汽变换反应后混合气体(含H2、CO2、N2、SO2等)中的H2与CO2分离,以及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阳极尾气降温后气体(含H2、CO2、N2)中H2与CO2的分离,CO2循环至燃料电池阴极应用;对CO2捕集溶剂、工艺过程等进行性能评估和操作条件优化。试验台为可移动式,要求最高耐受压力2MPa;解吸塔耐温200℃;气体处理量140Nm3/h。
2)试验台为撬装式,尽可能方便的实现整体的搬迁。实验装置包含脱硫煤气等温变换系统,湿法H2与CO2分离回收系统、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阳极尾气降温及H2回收系统,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末级气体催化燃烧系统,填料、催化剂、溶剂、泵、换热设备、循环水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单元组件,要求整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程度高,能够开展长周期连续式实验,并在线实时采集数据。;
3)撬装移动式煤气变换与CO2分离回收循环试验台整套项目包括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非标设备设计,电气系统设计,仪表控制系统设计,及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等内容。
4)供货方需将本装置的设备设计标准等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装置说明、设计图纸、加工图纸、装配图纸、配管图、工艺PID图、平面布局图、3D布局图、设备一览表、仪器一览表、电路图、接线图、控制软件说明书等),采购文件(采购仪器仪表的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保修文件等)、使用说明文件(编写的装置使用说明、控制系统操作说明、元器件操作说明)等所有相关文件交给业主;供货方负责控制系统的安装接线组态以及调试
2.6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2.7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内(2016年 0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的化工类实验室试验设备(仪器)方面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7日 09时00分17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23日 17时00分2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