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全厂建(构)物沉降观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西北部沿海地区,洋浦港神头港区北部。本期围墙内用地8.48hm2,新建两套“一拖一”F级改进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安装脱硝设备,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工程。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一台F级改进型的燃气轮机、一台燃气轮机发电机、一台余热锅炉、一台蒸汽轮机和一台蒸汽轮机发电机机组。
规模:(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建(构)筑物沉降观测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21日 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800.0元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