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九台电厂污泥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九台电厂污泥运输项目,将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至九台电厂指定地点,采用汽车运输方式,需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在九台区污水厂进行等待接运,运输时间为24小时不定期随时运输,运距约18km。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情况,需保证24小时有运输车辆在出泥口接装污泥,保证污泥不散落在地面上。
服务期限:三年(按确定的中标价,首次签订一年合同,视服务质量优劣情况、九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主合同决定是否签订次年合同,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决议影响本合同服务期执行的,则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规模:每日污泥量约7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九台电厂污泥运输项目招标。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运输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服务起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