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创优及全过程质量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石洞口第一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范围:1、为招标人提供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创优培训;2、协助招标人制定创优规划、质量策划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3、主要包括出具全过程工程质量评价、新技术应用、绿色建造、地基结构共四个专项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4、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在项目实施六大重要节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并提供创优细则;5、协助招标人取得电力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完成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申报。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创优及全过程质量评价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甲级),业务范围含承揽所有发电工程项目。
3.2.2 投标人需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6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或工程质量评价业绩,至少有1个业绩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含执行中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国家级”奖项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直管机构评定的奖项)。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