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玉环分公司2021-2023年度(24个月)通勤及公务车辆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玉环分公司通勤及公务车辆(共计28辆,其中小汽车7辆,商务车5 辆,通勤车6辆,中巴车3辆,丰田面包1辆,皮卡车6台)委托管理,要求提供合格的通勤及公务车辆委托管理人员、实施车辆运营调度、负责驾驶工作安排与人员的调度等。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4个月,计划自2021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车辆服务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