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八〇三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给水泵芯包返厂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共维修1、2号机两台芯包,给水泵芯包维修项目包括两台给水泵芯包:拆解、清洁、检查、动平衡、组装、芯包整体性能试验、探伤、来回2趟运输、备件更换(但不限于此),给水泵芯包推荐返回原设备厂家进行维修。2.4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嘉峪关市向西110公里) 八〇三热电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连霍高速(G30)2513公里处或兰新公路312国道3068公里处-出低窝铺高速收费口-甘肃矿区-向北15公里)。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完成1号机组芯包返厂维修工作。
2021-09-01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厂,指导2号机给水泵芯包拆装。
2021-09-03完成2号机给水泵芯包装车返厂。
2021-11-15前将维修完成的2号机给水泵芯包运送到委托人制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不少于2项300MW及以上100%容量给水泵芯包维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
3.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1日9:00起至2021年6月17日17:00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