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2021年第15批集中招标(第二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外高桥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总承包 |
计划工期:于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工投入使用,且满足 2021年年底前完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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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总承包 |
1 批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改造,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消防控制室搬移、消防控制室联网监视系统更换及搬迁、储氢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改造以及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于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工 投入使用,且满足 2021 年年底前完工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外高桥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改造总承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在系统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8、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消防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1、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大于 55 周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18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