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2.2 规模:400MW。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项目提交全部达到“创行优、安装之星”要求的咨询服务成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结束之日终止。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范围:对 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咨询、专项评价、达标投产复验及质量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达标投产复验及质量评价报告。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
(2)创优规划编制指导及咨询;
(3)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咨询;
(4)工程实体质量咨询;
(5)工程档案(项目文件)咨询;
(6)工法咨询;
(7)科技进步成果(选题、立项、鉴定、查新、总结、申报)深度咨询;
(8)QC成果(选题、立项、总结、申报)深度咨询;
(9)新技术应用咨询及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0)绿色施工咨询及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1)地基结构工程咨询及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2)工程达标投产复验,并出具达标投产复验报告;
(13)工程质量评价,并出具质量评价报告;
(14)工程质量特色DVD汇报片制作(含行优、安装之星两个版本);
(15)创优质工程有关项目技术服务费用;
(16)行优现场复查费用(专家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17)安装之星现场复查费用(专家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2.6规模:一期工程200兆瓦,二期工程100兆瓦。
2.7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项目。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质量控制咨询或创优咨询服务业绩(含执行中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页、关键内容页)。
3.2.3 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咨询工程师,应具有本项目专业需求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0日9:00时起至2021年6月16日17:00时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