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航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场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距离长乐海岸32~40km处,理论水深39~44m。项目海上主体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共计划安装14台单机容量6.7MW的风电机组、13台单机容量8MW的风电机组和1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电机组,并建造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计划2021年底全部建成投产。2021年3月3日,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航标工程设计服务通过了专家评审。
2.2 招标范围
根据已通过评审的航标设计专项方案,开展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航标的采购、安装及为期一年的航标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座航标灯桩、4座海缆灯浮标、1座管线标、185面标志牌及备品备件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1年运维期内设备更换及维护等全部工作,并通过海事部门和航标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专家验收并取得批复文件。
2.3 计划工期和地点
(1)计划工期:计划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一座航标的施工时间根据其所在风机安装的施工进度适时调整。
(2)施工地点: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所在海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业务范围包含航标和助航标志设置与维护的事业法人;
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在东海海域完成的航标施工或航标维护满一年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完工验收证明、维护合同等)(自投标截止日起倒推计算,下同)。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船舶工程、海洋工程及航标类相关专业等);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时整至2021年6月1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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