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 茅店镇上坝村
2.2 工期:每台机组(3、4号机组)一旦CEMS比对监测、环保监测(涉及环保电价补贴)、超低监测(涉及环保电价补贴)具备条件,要第一时间到厂监测,并在各自监测完后15天内完成监测报告,在各自监测完后一个月内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并公示;在4号机组投产后一个月内完成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并在4号机组投产后一个半月内编制完成验收报告,在4号机组投产后三个月内组织专家完成验收评审并在国家相关网站公示,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示备案,并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包含3、4号机组烟气环保设施先期验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验收)。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本期工程为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2×1000MW 国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已纳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位列能源类首个项目,同时列入 “央企入赣”规划建设的“红色”重点项目。项目静态总投资70亿元,采用新一代高效二次再热百万超超临界技术,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净烟气出口烟尘浓度<10mg/m3、SO2浓度<35mg/m3、NOx浓度<50mg/m3(标态、干基、6%O2),具有超节能、超环保、超经济、超领先的特点,在行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瑞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于2015年6月完成核准,2015年5月29日取得江西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见《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瑞金电厂二期2x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5]67号)。瑞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含3、4号机组,分期投产,其中,3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8月28日投产发电,4号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28日投产发电(最终以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瑞金电厂二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主环保验收能力,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CMA资质证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电厂业绩(业绩须是电厂竣工环保验收或超低验收或环保自行监测或环保比对监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检测报告、验收材料(如果有),未提供合同影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化学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 17时10分止。
标书金额:8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