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靖远热电公司2021年下半年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靖远热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远热电公司2021年下半年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4号 。
2.2 规模: 四台220MW超高压燃煤发电机组,2台运行,2台备用。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石灰石粉、18000吨。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4号(华能靖远热电公司)。
2.5 交货期: 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份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9日9:00起至 2021 年6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