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399号
2.2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1 年6月,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3 招标规模: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
2.4 招标范围:DN1400保温管60米,DN250保温管24米,DN100保温管8米,DN80保温管10米,管件17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标段包1
(1) 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保温管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保温管授权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采用的钢管制造商具有的发证日期在2019年5月31日及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A2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发证日期在2019年6月1日及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B级及以上证书。
(2) 业绩要求:须提供自身或保温管授权生产厂家的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100万元及以上供热预制保温管(涵盖DN1400及以上)供货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6日 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