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电网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关于开展北电 OME6500 设备改造工作的通知》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发电集控中心等单位省网及华中电力网光传输设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要求,五凌电力流域电厂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包含 6 个单位的光传输设备改造,分别为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
2.1工程概况
根据五凌电力流域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的光通信原理,其接入路由分为华中电力网光传输路由和湖南省电力网光传输路由。接入华中光传输路由的单位有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主要传输保护、安控、自动化和调度等业务,该类业务经本站 500kV 电力线路传输至华中电网。其中发电集控中心的原有光传输设备为马可尼品牌光传输设备,其他 5 个电厂为北电 OME6500 光传输设备。北电设备原生产厂家已经破产,技术支持和备品备件无法得到保障。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接入的对端站点(电网侧站点) 的北电设备已经基本完成改造,待其全部改造完成后,电厂侧与电网侧的设备不兼容, 难以保证生产业务的可靠传输。发电集控中心的马可尼光传输设备已经老化,且马可尼光传输设备已停产,面临着技术支持难和备品备件昂贵的局面,给发电集控中心的安全可靠运行带来了隐患。
根据《国网华中分部通信“十四五规划”(送审稿)》,计划 2022 年实施华中网东西走廊马可尼光传输网络整体改造。根据《国网华中分部“十四五”电网生产技改规划报告》,计划 2023 年实施“国网华中分部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烽火光传输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十四五规划”期间,华中网将建成全覆盖国产化烽火光传输网络。
根据国家电网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关于开展北电 OME6500 设备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考虑项目的整体性和节约性,五凌电力流域电厂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包
含 6 个单位的光传输设备改造,分别为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
2.1.1项目地点:五凌电力所属的 6 个单位,分别为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
2.1.2建设规模:由于对端站点(电网侧站点)已建设成烽火设备的光传输网,为保证各改造站点的业务无缝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和集控网管,本项目在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分别配置 10G 光传输设备 1 套及相关板卡、辅材,其中时钟交叉盘、电源板、光板和 2M 板等公共板卡1+1 冗余配置,业务板卡在保证现有业务基础上具有可靠性、先进性,且提供一定余量。拆除各站点原有光传输设备,完成各站点的业务割接工作,将各站点业务经 500kV 电力线路平滑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并组织各站点和国家电网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进行竣工验收。
2.1.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2021 年 10 月,完成所有站点设备供货;2021 年 11 月,完成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项目施工;2022 年 6 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业务割接、联调测试和竣工验收;2022 年 7 月完成项目竣工评审会。
2.1.4主要工程量:提供本项目全过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业务割接、联调测试、项目验收及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五强溪电厂、三板溪电厂、白市电厂、托口电厂、黔东电厂和发电集控中心的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工作, 保证各站点的业务平滑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组织设计联络会、主设备出厂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和赴厂培训工作,按要求提供备品备件;业务割接完成并试运行后,拆除原有的北电设备。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五强溪电厂: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2.2三板溪电厂: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2.3白市电厂: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
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2.4托口电厂: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2.5黔东电厂: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2.2.6发电集控中心:10G 光传输设备及数配购置、安装与调试,以及勘察设计、业务割接、原设备拆除、竣工验收、备品备件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以上站点均包括:提供项目全过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业务割接、联调测试、项目验收及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现场踏勘,提供传输路由、系统组成、质量指标、中继距离计算、设备配置等初步设计;组织设计联络会,编制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技术文件;完成设备采购,保证提供的设备能平滑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提供充足资源,优质高效组织项目施工,并邀请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和湖南电力调控中心的技术专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工作,完成新设备及数配装置安装调试,设备承载的电口、光口、以太网口业务开通与测试,以及业务割接工作,提供本端调试、对端配合调试和整体调试,并出具调试报告;负责协调华中网调和湖南省调相关事宜,完成工作票和方式单的办理,保证各站点业务平滑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组织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湖南电力调控中心和相关业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组织项目竣工评审会;组织主设备出厂验收和赴厂培训工作,按要求提供备品备件; 业务割接完成并试运行后,拆除原有的北电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3为确保投标人提供的光传输设备能平滑接入华中电力光纤传输网,保证电厂侧设备与电网侧设备一致,投标人须提供与电网侧光传输设备品牌一致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不予采纳。
3.2.4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必须经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湖南电力调控中心和相关业主单位的认可,具备组织开展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湖南电力调控中心和相关业主单位进行业务联调和竣工验收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500kV 电压等级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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