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M互联网接入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500M互联网接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
服务内容: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对招标人提供独享带宽的互联网接入,接入速率为500M。具体如下:
1.提供独享带宽的互联网接入,接入速率为500M;
2.提供静态路由;
3.提供以太网接口;
4.提供16个V4地址和1个/64的地址块。
服务期要求:
服务期至少3年
其他要求:
1、网络可用率:不低于99%
2、丢包率:≤0.9%
3、时延:≤80ms
4、开通时限:10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服务人员从事相关项目工作年限至少5年,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资质。(提供执业资格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投标人已完成工程合同数量不低于3个,且每年费用不低于10万元,需提供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2.4提供运营商服务运营资质;提供500M专线光纤链路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