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工程(2021-2022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工程(2021-2022年度)检修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维护检修工程包括主厂房所属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热网、水暖、钢结构、金属等所辖设备及系统;外围生产区域包括输煤系统及机组所属脱硫、脱硝、化学水、循环水、排污水、工业废水及含煤废水系统、生产生活污水污油处理、综合水泵房、相关水罐等附属设施、尿素区、油区、加药间、厂区供热系统、生活变压器、生活水箱等生产设备及系统;所属地上、地下生产管道设施、生产系统排水沟道定期清淤及所有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消缺、事故抢修、临检、保养等工作。
维护周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一期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周期16个月;二期机组分别从2021年10月底、2022年6月底进行168小时考核开始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工程(2021-2022年度)。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维护检修工程(2021-2022年度)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三年及以上的300MW等级发电机组或五年及以上的下一等级发电机组同类型业务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至少担任过两家发电企业(300MW等级以上机组)维护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止。
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