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购项目法律评估尽职调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购项目法律评估尽职调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江苏公司2021年度光伏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服务,对光伏项目所属目标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光伏项目情况、资产的权利界定与效力判断(主要包括不动产及建设工程)、主营业务与公司运营情况、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情况、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关联交易、保险情况、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等进行法律尽调,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家司法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光伏或者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法律评估尽职调查服务业绩或类似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律师资质要求: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拟委派的项目参与律师资质要求: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3年及以上。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