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扩建工程给水泵组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扩建工程给水泵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南3km处,达拉特发电厂四期工程预留的扩建端场地。本工程规划容量1×1000MW,本期工程拟建设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拟于2021年7月底开工,2023年10月投产。
本工程机组运行方式为“定一滑一定”,带基本负荷并有25%~100%BMCR宽负荷调峰运行的能力。采用1×100%汽动给水泵组。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2.3 规模:1×1000MW
2.4 建设工期:27个月;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1×1000MW火电机组给水泵组(汽动驱动)1套,1×100%BMCR容量给水泵组,包括主给水泵和前置泵等给水泵组相关配套附属设备,主给水泵为水平、多级、筒式离心泵,泵组总扬程最大运行点为4338.1m,泵组最大流量为3003t/h。
2.6 交货地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3月1日完成交货;其中2021年10月15日前交付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给水泵组基础相关设备;2022年3月1日前交付给水泵组所有配套设备,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0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的给水泵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日期、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