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热工盘箱柜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热工盘箱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
2.2 规模: 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项目单位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由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2.3 建设工期: 2019年年底2台50MW背压机组投产,2021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3机组)投产, 2022年350MW供热机组(#4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热工盘箱柜公开招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辅助柜、电源盘、热力配电柜、变送器保护、保温箱、就地接线盒和就地仪表箱、双电源切换装置、电源开关、接线端子、检修插座、盘内照明装置、其他附件,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现场,原523厂厂区内。
2.7 交货期:#3 2021年7月20日、#4 2021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热工盘箱柜设备应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在国内至少有2个350MW及以上煤发电机组热工盘箱柜或同类型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设备。在投标书中应附有相应说明,并按附表要求提供在电厂应用业绩清单。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