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上游贡觉县拉妥15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为止,暂定五年。其中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工前所需专题专项报告),后续按报审情况逐步完善修编。
2.3 招标规模:贡觉拉妥畜牧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大部分场址位于拉妥乡拉玛村内,局部少量面积涉及拉妥乡巴林村、鲁杰村和措西村,场址为一大片丘陵地带,地形变化较为复杂。场址距贡觉县县城直线距离约为52km,距芒康县县城直线距离约为70km,省道S501 由北至南从场址东侧附近通过。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海拔在4200m~4600m 之间。场区主要为牧草地,周边无高大山体遮挡。项目拟建装机总容量为1500MW,拟分期进行开发。
2.4 招标范围:澜沧江上游贡觉县拉妥15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开工前所需专题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15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编制本项目开工前所需专题专项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并负责报告审批相关工作(含报告咨询、审查、评审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澜沧江上游贡觉县拉妥15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相关信息页等内容)。
3.2.3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总)或副设总,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4其他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0日 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