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坝公路防护设施修复—加装防护栏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在建设期间为满足大件设备运输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修建了右岸高线(上坝)公路,右岸低线(进厂线)公路,右岸上缆线及其它施工道路。目前电站主要通行公路为右岸高线(上坝)公路,右岸低线(进厂线)公路,因长时间使用,上坝及进厂公路两侧的防护墩、拦已多处损毁(坏),已难以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为避免车辆在运行中,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因路面湿滑而造成的车辆失控以至侧翻,现需对损毁(坏)的防护设施进行修复完善,通过加装新的防护设施,以此确保交通行车安全。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拆除公路两侧现有混凝土防护墩;
(2)拆除部位回填种植土;
(3)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及端头安装;
(4)发光型轮廓标安装;
(5)右低线钢管拆除。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拉西瓦水电站进厂及上坝公路。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一项与本工程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管理业绩。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1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