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区域集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区域集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区域集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有十一个标包
招标范围: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下属子分公司建设11个区域集控中心,包括山东、河北张家口、河北黄骅、广西、陕西、宁夏、通辽、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吉林、河南等区域集控,接入所辖场站全量数据,实现所接入场站设备监视及控制功能、有功/无功监控、故障告警、运行指标监视、统计报表、视频/消防接入等基础功能;设备集控系统需预留接口,实现数据转发及与其他各类系统的接口对接,同时具备建设高级应用功能拓展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域集控系统项目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系统搭建、功能设计、调试和试运行、培训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区域集控 |
包1 |
山东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2 |
河北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3 |
陕西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4 |
锡林郭勒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5 |
呼伦贝尔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6 |
宁夏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7 |
通辽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8 |
黄骅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9 |
广西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10 |
吉林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包11 |
河南区域集控系统项目 |
工期:项目实施全部工作任务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要求系统在2021年8月完成给北京总部数据转发功能,具备上线运行能力;2021年10月底完成系统验收。试运行期三个月,项目质保期一年,硬件质保期三年,运维服务期5年。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其他:本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需按照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与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各项目公司分别签署合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要求投标人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核心软件(集控系统)为自研,须提供集控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风光领域集控中心(风电或风光一体,单独光伏除外)项目的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业绩不低于5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PMP项目管理认证资格,具有1个及以上新能源行业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