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TB水电站中热水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TB水电站中热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中路乡。
2.2 招标规模: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
2.3 计划工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①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中热硅酸盐水泥。②数量:本标预计总采购量380000吨。本标预计总采购量仅作为本标招标参考数据,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数量,合同结算以每月实际交货数量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中热水泥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交付以及在TB水电站工地现场的技术指导等相关的服务。
2.6 交货地点及方式:中热水泥生产厂家发货仓库(卖方仓库)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企业应具有中热硅酸盐水泥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影印件(含生产许可证、能反映生产产品名称的内容页,产品名称中应有中热硅酸盐水泥)。
3.2.2 投标人需提供中热硅酸盐水泥(P·MH 42.5)样品进行检测试验。
3.2.3 本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水泥生产厂家对本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每个代理商只能代理唯一的生产厂家产品投标。水泥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水泥,可以由本生产企业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企业及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3日9:00起至2021年6月11日17:00止。
标书金额: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