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煤、燃运系统安全综合整治改造--消防分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一二三分厂及供热二公司。
2.2建设规模: 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储煤、燃运系统安全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消防分项工程施工内容由热电一、二、三分厂和供热二公司消防组成,包括热电二分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热电二分厂氨区火灾报警系统及部分消防水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储煤中心煤仓消防系统维护修缮,分厂四个区域的主机更换,控制系统编写联动程序,实现联动功能,热电一分厂恢复完善汽机房主厂房13m平台处消防增压泵(一用一备),并装设压力自动控制装置,消防泵启动时达到自灌状态;热电一分厂脱硫燃运皮带系统两台报警主机二合一升级改造;热电三分厂煤场消防水炮实现远程自动控制改造,安装煤场火灾报警信号,皮带廊内消防水系统缺陷处理,厂房内部分应急照明和疏散标识改造等。
2.3招标范围: 同建设规模 描述。
2.4标段划分: 只设一个标段 。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7 月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8 月 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 2016年 6月 1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 2018 年 6月 1 日~ 2021 年 5月 3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造价、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18 时 00 分前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