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厂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021年生产区域、厂区内、办公区物业服务面积:草坪服务约6万平方米,厂区道路清扫约5万平方米,生产区域及办公楼室内卫生保洁面积约4万平方米(详见技术规范),需现场踏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厂区物业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物业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3日9时00分至2021年06月8日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