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 年第六批集中招标 (海口三期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海口三期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内 |
日处理生活垃圾 1800 吨,采用 3×600t/d 机械炉排炉+2×20MW 汽轮发电机组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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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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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三期全厂绿化 |
海口三期厂区绿化、台阶、广场园建和部分水电工程 |
45 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施工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 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执业;
3. 业绩要求:提供近 5 年内至少两个完成的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7 日全天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