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
1. 招标条件
本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七批辅机化学水处理系统衬塑衬氟定制管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七批辅机化学水处理系统衬塑衬氟定制管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
2.2 规模:本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4月1日开工,首台机组2021年12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2年4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化学水处理系统衬塑衬氟定制管道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化学水处理系统定制衬塑衬氟管道、管件一批;管道采用20#无缝钢管,法兰采用20#钢材质,钢管内衬聚丙烯塑料或聚四氟乙烯,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7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15内开始交货,一个月内供货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发电机组定制衬塑或衬氟管道成批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