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燃煤倒运服务(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燃煤倒运服务(3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境内,目前在役机组容量69万千瓦,其中两台22万千瓦和两台12.5万千瓦燃煤机组,按年发电量30亿千瓦时计算,全年耗煤量约为260万吨,全部采用铁路运输。本项目主要负责招标方新煤场和临时煤场储运煤和清车底工作;参加新煤场、临时煤场储运煤和清车底的验收工作和其相应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按照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实现工作范围内设备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新煤场和临时煤场储运煤的工作;并同时在同一企业内进行调车作业区洒落积煤的清理装卸工作;煤中石头的拣拾处理;煤场整形;褐煤的苫盖;协助查假煤;机械卸煤、汽运回煤等项目工作;负责完善规章制度、规程、各类措施、记录台帐。服务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倒运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8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