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大厦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项目概况:北京阳光大厦八层、402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为2387.85平方米,其中,八层建筑面积为1638.58平方米,402室建筑面积为749.27平方米。北京阳光大厦九层办公区拆除工程,建筑面积为1638.58平方米,恢复成毛坯。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包括:装修建设工程、配套机电建设工程(含中央空调、排风系统)、消防工程等。负责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等;负责办理本标段范围内的验收所需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具体装修内容包括会议室、办公室、开敞办公区等及相应的水、暖、电、照、消防装修等工程施工,含墙体、天花、地面、墙壁室内装饰和相关配套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的施工。
本次装修要求按照“健康、舒适、安全、环保、经济和资源节约”原则,并围绕“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总体目标,在满足建筑消防及节能等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项目装修。
本次装修材料均要求绿色节能环保,并满足国内环保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业绩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装修完工业绩(单项合同装修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至少两项,提供合同影印件、业主完工证明等关键材料,材料中应明确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金额或装修建筑面积);
4)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供职近两年已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