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公铁联运综合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乙二醇公铁联运综合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销售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地处榆神工业清水工业园北区,距离榆林曹家伙场(或榆林象道专用线38公里),距离锦界货场19公里,距离榆林大保当货场12公里,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地区聚酯生产企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运输产品: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煤制乙二醇
运输方式:公铁联运、罐式集装箱。
预计运输数量:30万吨/年
概算金额:17100万元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30万吨乙二醇产品铁路运输、到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堆存服务、目的火车站点/异地库至终端客户汽运配送服务、乙二醇罐箱供应等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运价包含但不限于:1.罐式集装箱租赁费(或使用费);2.始发端接取送达费、始发端铁路站台综合费(吊装费、专用线使用费、货场使用费);3.国铁站到站铁路运输费;4.到达端货场使用费、吊装卸车费、专用线使用费;5.终端客户配送费。
鼓励各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铁路优惠政策,如有国铁运费下浮等政策费用不做调整,政策因素一并体现在报价中,该项目为落地交货运输总吨单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其他附加报价。
特别说明:报价包含货物保险及污损赔付、车辆清洗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公铁联运过程中,国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铁路运费、路产专用线使用费、杂费等凡是铁路大票中涵盖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3其他:
服务期限:由于本项目尚未投产运行,预计投产时间为2021年8月份,本合同周期为自项目启动之日起1年,即以实际发运之日为时间节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年度营业额均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须具有承揽过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液体化工产品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业绩至少1项,有效证明文件为以下两种:含合同金额的合同或含合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此项为承诺项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全程购买足额货物险;
投标人承诺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罐体内胆为316L或304,罐体装卸必须保证物料下卸口,承诺发运前罐箱装运过其它货物或不合格货物,装运前必须进行蒸煮清洗或其它保洁措施,必须确保罐内洁净、干燥,并出具第三方认证的罐体清洁证明,不得对招标方货物造成任何程度污染(因污染而造成的损失由运输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投标人现有1000台台罐式集装箱(20英尺框架罐式集装箱,具备铁路、公路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乙二醇装载需求)或承诺在中标后采购或租赁不少于1000台罐式集装箱,现有罐箱的投标人须提供罐式集装箱的证明资料(有效证明材料以采购、租赁合同或集装箱证书为准)。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