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市区侧)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镇
2.2 规模: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市区侧供热工程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隔压站:光传输设备2套、综合配线架柜1面、调度综合数据网柜1套、程控交换机屏1套、调度数据网屏2套;索伦变:光接口板1块、光纤配线架1面(含24芯2套)、2M数字中继板3块、调度程控交换机汇接子框2套、2M板4块、无线电量采集装置1套、安装材料;供货设备满足电网要求,安装、调试与电网对接。
2.4 交货地点:海拉尔热电厂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施工现场
2.5 交货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到2021年6月1日17时00分
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