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1.招标条件
临沂蓝天热力御山河等88个小区新建供热设施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润香墅湾等新建供热设施配套工程换热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临沂。
2.2 规模: 天润香墅湾等小区位于临沂市区,计划于2021年供暖季投入使用,拟对换热站内板式换热机组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批复项目内的天润香墅湾等新建小区换热机组工艺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技术规范部分供货范围)等。
2.3 建设工期: 45天。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为御山河等88个小区新建供热设施配套工程内的天润香墅湾等新建小区板式换热机组采购,共计17套机组,包含工艺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技术规范部分供货范围)等。工艺设备包含换热站的循环水泵、补水泵、板式换热器以及相应阀门、管道、附件等。
2.6 交货地点: 山东临沂。
2.7 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后,投标方应在4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板式换热器检测合格证书或报告。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项热网板式换热机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