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2批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2批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注:各标段的详细技术参数请在登录平台账号后,点击“公告查看”按钮,选择“对外附件”自行下载查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4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液态丙烯;(009)9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石灰石粉、石灰石颗粒、生石灰(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004)4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液态丙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无。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不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在报价表中注明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009)9标段:聚丙烯项目筹建处石灰石粉、石灰石颗粒、生石灰(框架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不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在报价表中注明产品生产厂家。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3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4.1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31日17时00分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第4标段1500元,第9标段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