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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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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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 |
贮气罐、空压缩机、冷干机、空压机单机控制、安全阀及本体自动化元件等 2台检修低压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2台制动低压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3台低压储气罐 2台中压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2台中压储气罐 2台中压冷冻式干燥机 2个低压集水器 1个中压集水器 供气软管及软管接头 备品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2.2 投标人供货产品业绩要求:
(1) 近10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中压空压机单机头排气量Q≥2.0m3/min、压力P≥7.0MPa在水电站运用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扫描件),且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用户证明)。
(2) 近10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低压空压机单机头排气量Q≥5.0m3/min、压力P≥0.8MPa在水电站运用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扫描件),且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用户证明)。
(3) 近10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储气罐容量V≥4m3、压力P≥7.0MPa 在水电站运用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扫描件),且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用户证明)。
3.2.3 投标人须提供所提供所代理设备(中压空压机、低压空压机、储气罐、冷冻干燥机)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
3.2.4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21 16:05到2021-05-28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21 16:05到2021-05-2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