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昌平中心东西两院区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昌平中心东西两院区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中心东西两院区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为昌平中心东西区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项目服务。
基本情况介绍:
一、服务内容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园区、昌平区北七家未来科学城科技创新基地园区以及官园办公区B1餐厅进行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有害垃圾等废旧物资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二、合同期限
1、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园区、官园办公区B1餐厅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时间为准
2、 昌平区北七家未来科学城科技创新基地园区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时间为准
三、工作内容
1、投标方须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对垃圾进行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建筑)垃圾分类,并不能对招标方环境造成污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其他:
驻场人员食、宿等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北京市道路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北京市生活垃圾经营,收集运输行政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可回收资源经营备案登记证。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证。
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北京市渣土沙石类准运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垃圾清运的服务合同业绩3份,且签订合同的甲方应不同(甲方相同的合同业绩按1份统计)、每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2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