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年三季度脱硝液氨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年三季度脱硝液氨单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2 规模:360MW*4+600MW*2,共2640MW燃煤发电机组已全部投产。
2.3 建设工期:
2.4 本此采购预估1400吨。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明细表如下
项 目 |
预估数量(吨) |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年三季度脱硝液氨单价采购 液氨技术参数: 1.无色液体,氨含量≥99.8%,残留物杂质≤0.2%(容量法); 2.满足技术规范书验收标准。 |
1400 |
2.5.1本项目为单价结算,标的物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随市场浮动,浮动量以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的变动率为依据。
结算合计=(投标报价总表中‘综合单价’+浮动量)*当月实际供货数量
其中:1)浮动量=投标报价总表中‘出厂单价’*浮动率
2)浮动率与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的变动率有关。
变动率=(送货当月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 - 投标当月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投标当月卓创资讯网川渝市场合成氨月平均市场价*100%
当|变动率|≤10%时,浮动率=0;|变动率|>10%时,浮动率=变动率。
2.5.2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电厂订货量为准。
2.6 交货地点:珞璜电厂氨站。
2.7 交货期: 按买受人电话通知7个自然日内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的液氨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2类);如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协议。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