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1年2号机组A级检修施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工期:检修工期(机组解列至并网)75天(汽机本体75天,锅炉及辅机50天),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开工日期招标人提前15个天通知中标方。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2.3 招标规模:华能海门电厂2号机组容量为1036MW,2号机组A级检修,是2号机组2011年3月份大修后的第二次大修,机组经过近10年时间运行后,汽轮机热耗率与设计值比较,偏低较多,汽轮机、锅炉及其辅助系统设备运行缺陷多,且机组已达大修周期,拟开展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及其辅助系统大修工作,消除设备缺陷,提高机组运行安全性和效率,保证机组安全、可靠、长周期稳定运行。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见《华能海门电厂2号机组A级检修项目表》,标段系统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及该标段检修承包范围内的所保温材料拆装和恢复,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包工包料,即脚手架搭拆所需材料、物资、工具等由投标人负责),以及其他招标人委托的单列检修项目、其他检修项目的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辅料)的形式(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当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范围发生变化,但该变化导致实际检修发生的金额超出合同价±5%以内时,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1年2号机组A级检修施工项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至少具备2个单机10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A/B级检修业绩或安装业绩。(附合同的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7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2021年2号机组A级检修施工项目标段包1'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