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习水能源公司1、2号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习水能源公司1、2号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风机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要求,降低烟囱出口氮氧化物及SO2的排放指标,习水鼎泰能源公司计划对原脱硝及脱硫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烟气系统阻力提升,需对原引风机及配套系统进行增容改造。
1.2招标范围
1、2号机组配套4台引风机及配套电机,每台机组两台引风机并联运行运行。本次改造更换4台引风机及配套电机及配套设备。
1.3 建设工期:2021年6月-12月
1.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配套习水能源公司1、2号炉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引风机及附属设备,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1.5 交货地点:贵州省习水鼎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板车交货
1.6 交货时间:2号机组引风机及附属设备到货日期计划中标后两个月内,1号机组到货日期待招标方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有3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不少于4台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整机投运业绩(投运时间为一年及以上),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5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5月28 日 17 时 00 分止。
4.7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