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自治区盐池县高沙窝镇。
2.2 规模:总装机容量120MW。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7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A: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B: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检验、系统集成、仓储保管、试验(含特性)、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电网性能试验、质监验收、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及协调事项,但确定是工程范围中必须有的,须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施工、采购及协调等事宜。
C: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土建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试桩、工程桩施工及试验、办公区临建,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加工场、取料场、弃土弃渣场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用地费及附着物补偿费、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项目范围内全部场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现有设施迁移、附着物清理及处置、光伏区周围排水沟、场区围栏及大门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工程施工许可、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县级验收、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县级验收,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最终专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其他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不包括水土保持、环保保护)、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征租地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其相关手续(现场村民阻工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五年承担过3个光伏电站工程业绩(总容量之和不应小于50MWp),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及签字页),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至少具有2个光伏项目工程业绩,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期至少36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自然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评级不低于AA。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自治区盐池县高沙窝镇。
2.2 规模:总装机容量120MW。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7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A: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B: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检验、系统集成、仓储保管、试验(含特性)、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电网性能试验、质监验收、竣工验收、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及协调事项,但确定是工程范围中必须有的,须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施工、采购及协调等事宜。
C:光伏电站、储能系统、110千伏送出线路土建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试桩、工程桩施工及试验、办公区临建,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加工场、取料场、弃土弃渣场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用地费及附着物补偿费、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项目范围内全部场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现有设施迁移、附着物清理及处置、光伏区周围排水沟、场区围栏及大门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工程施工许可、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县级验收、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县级验收,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最终专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其他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不包括水土保持、环保保护)、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征租地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其相关手续(现场村民阻工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五年承担过3个光伏电站工程业绩(总容量之和不应小于50MWp),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及签字页),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至少具有2个光伏项目工程业绩,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期至少36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自然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评级不低于AA。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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