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
1. 招标条件
本浦北福旺、石井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怡海(钦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浦北石井风电场位于浦北县福旺镇东北侧白高岭~暗山顶~关保顶~松山顶一带山脊区域;浦北福旺风电场位于浦北县福旺镇东南侧大山头~雷霹岭~高车岭~六吉顶一带山脊区域,场址范围涉及小江街道、福旺镇、官垌镇等乡镇的行政区域。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
场址内山顶海拔约300m~750m,场址距浦北县城公路里程约 25km,距钦州市公路里程约136km。
规模: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计划架设220kV架空线路,线路长度约25km;新建铁塔62基。扩建220KV变电站间隔一个。
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工程: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
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等。
间隔工程:对侧间隔一二次设备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永久占用土地费、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场内道路、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
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土地、四证一书等手续,并协助发包方办理并网相关手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资料时间为准)具有至少4项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电力建设),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聘任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近3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工程施工(施工性质应为电力建设)并提供证明材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0日9时起至2021年5月25日17时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标书金额:2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