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广西区域2021-2023年度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西区域2021-2023年度测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具体地点由发包人指定。
2.2 建设工期: 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交货至甲方订单要求地点。合同生效日起3天内,乙方派工程师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0天内完成测风设备及测风塔安装及调试。在测风塔质保期满或完成测风服务,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回收工作。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021年6月-2023年6月测风塔设备,不针对具体项目,需竖立测风塔数量约10座120米,具体数量按实际需求确定。在后期立塔过程中,如不具备设立120米测风塔或需增加测风塔高度的项目,80米测风塔按120米测风塔中标价减少2.5万元;100米测风塔按120米测风塔中标价减少0.5万元;150米测风塔按120米测风塔中标价格增加6万元。常规型测风塔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回收。测风仪器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的定期维护,对招标人的人员培训,常规型测风塔及其附属设备在质保期满或测风服务结束后按业主要求进行拆除回收。
2.4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具体地点由发包人指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0座100米高度及以上测风塔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影印件,需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分项报价页(可遮挡价格),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测风塔塔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现场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保险,需提供高空作业证及缴纳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影印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0日9时起至2021年5月25日17时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