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3月份第3批大准铁路分公司电动转辙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3月份第3批大准铁路分公司电动转辙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电动转辙机 |
ZD9-170/4.0K型(含安装装置) |
大准分公司丹洲营47台,备用ZD9-170/4.0K型1台、备用ZD9-D150/4.5K型1台、ZD9-C220/2.5K型1台。清水河15台,南坪20台 |
台 |
5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
ZD9-C220/2.5K型(含安装装置) |
台 |
14 |
||||
ZD9-D150/4.5K型(含安装装置) |
台 |
14 |
||||
ZD9-D150/4.5K型(含安装装置) |
台 |
1 |
||||
ZD9-C220/2.5K型(含安装装置) |
台 |
1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电动转辙机有效的CRCC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动转辙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9 1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25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