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沧州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项目规模:2x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沧州热力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2021年永安大道(九河路至海河路)热网主管线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 招标内容和范围:1、本工程从九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口沿永安大道西侧人行道明开挖敷设供热管道至海河路南侧,供热管径为DN500,总长约900米。青海大道东侧第三幼儿园附件绿化内DN450热力管线更换12米。(详见施工图纸)2、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辅料。招标方提供保温管和保温管件,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提供材料以外的本工程所需材料和施工。具体标准以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为准;3、承担项目沿线障碍物(包括道路、河流、电力、路灯、供水、排水、通信、树木、河务、绿化、燃气、居民建筑物等设施)的拆改、修复、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结束后因施工产生的纠纷由投标方处理解决。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GB2级)资质或同等级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高温热网主管道施工业绩,业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管径为DN500及以上;2)、竣工时间必须在此区间内。(需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文件至少包含首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合同工期页)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必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 4.安全要求:1)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未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3)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一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包括局部分包)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1年05月18日- 2021年05月25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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