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压站扩建出线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吉林台水电寨口联合升压站扩建出线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疆寨口220kV联合升压站地处新疆伊犁地区尼勒克县境内,省道S315从此通过,交通便利。距尼勒克县城约80Km, 施工期临时通行为简易道路,永久通行自乌拉斯台大桥处经过约3KM四级路进入施工现场。场地自然标高约1466.961~1473.002m(1980西安高程基准),设计升压站场地标高±0.00m为西安1980高程基准1471.48~1471.10m。
航空:离升压站最近的机场是伊宁机场,到电站公路里程约150km。
铁路:离升压站最近的铁路货运车站是尼勒克火车站,距离工程现场70km。
公路运输:以上运输条件仅供参考,厂家(投标人)应自行或委托当地大件运输公司对沿途的道路、桥梁和隧洞进行调查,以确定合理的运输路径、运输方式和运输时间以保证投标人能按时将合同设备安全运至目的地。
2.1.2招标范围:
因伊犁向阳变电站二期扩建工作,向阳变电站220千伏出线 1 回至寨口联合升压站的预留间隔4,为配合完成以上间隔的扩建与接入工作,需要委托开展相关间隔一次设备,以及保护、测控、计量、在线监测等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寨口联合升压站安装有一台180MVA主变压器。220kV采用双母线接线,规划4回架空出线,已建设1回架空出线至吉林台二级水电站。110kV采用双母线接线,规划6回架空出线,已建设3回架空出线分别至风口变、鹿场变、塔勒德萨依水电站各1回,预留3回出线。
220kV侧及110kV侧中性点按直接接地设计,35kV系统按中性点不接地设计。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规划2回出线,本期单母线,出线不建设。无功补偿规划3×10MVar 35kV并联电容器、2×10MVar 35kV并联电抗器,本期建设3×10MVar 35kV并联电容器、2×10MVar 35kV并联电抗器。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1.4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地区尼勒克县。
2.1.5最高投标限价:无。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新能源、送电、电工程设计类型)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必须含有GIS间隔)安装或220KV电压等级以上的升压站施工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同类型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必须含有GIS间隔)安装或220KV电压等级以上的升压站施工项目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成员人数允许最多2 家单位联合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8 1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25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