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澄清池、加药系统、污泥罐等非标设备(202101335)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澄清池、加药系统、污泥罐等非标设备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发电厂。
2.2 规模:设计规模420m3/h。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澄清器配套设备,石灰、碳酸钠、盐酸、凝聚剂及助凝剂加药系统,污泥储罐,压缩空气储罐及其它附属设备,包括设备本体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2.4 交货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发电厂厂内。
2.5交货期:2021年6月25日之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用于火电机组水处理工程非标设备供货合同业绩(采用两级软化工艺,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和技术参数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 不允许转包。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