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1MW建筑光伏一体化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规模:本项目使用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堆场屋面(大部分未盖顶)370000平方米,为大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其中一期BIPV未盖顶钢网架屋面总装机容量为23.4432MWp,拟采用370Wp单晶组件;二期彩钢瓦屋顶总装机容量为6.7925MWp,拟采用550Wp单晶组件。本项目一次建成,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用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围绕电力系统各环节,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具有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特征的智慧服务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1MW建筑光伏一体化EPC项目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1MW建筑光伏一体化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6月15日开工,2021年10月18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为大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EPC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含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的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2.3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最高限价12640万元。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5 月15日 9 时起至 2021 年 5 月24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