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2021年B厂1号机组副产品粉煤灰(原灰)销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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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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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B厂1号机组粉煤灰销售 |
拉运承包期内招标人B厂1×350MW机组所产生粉煤灰原灰(Ⅲ级),预估产量不排除如电网调度等周边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在数量上可能会发生变化,且招标人不保证煤种变化对粉煤灰品质的影响。投标人负责放灰斗后设施的正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如库门和灰库前道路等)以及周围的文明生产。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B厂1号机组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方或投标委托方具备存储能力不低于6万吨的冬储灰库,具体说明灰库的地点、规模和三防措施并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冬储灰库是租用的,提供租赁合同。
6.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从事粉煤灰(或相近产品)使用或销售近1年的经历,需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处置量或销售合同总量累计不低于16万吨),运输能力不低于日均500吨/天(提供运输车队或与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不低于5台专用车辆及车辆和驾驶员资质信息)。
7.财务要求: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14 17:00到2021-05-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14 17:00到2021-05-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