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南通运维站2021年上半年度(第一批)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如东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苴镇、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启东市东海镇。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南通运维站所属启东陆上风电场、如东陆上风电场、如东海上风电场需采购一批生产物资共66项
2.3 交货地点:启东风电场、如东风电场、如海风电场。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原则上由供应商一次性供货,最多供货批次不得多余3批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风机设备材料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资质要求:无。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